山西太原郇城教会安彦魁传道和张乘豪弟兄因“偷越国境罪”判有期徒刑一年(2021年11月22日-2022年11月21日已经执行完毕)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
2023年7月25日,安彦魁传道、张乘豪弟兄和王应杰弟兄、王瑛姊妹(夫妇)四位同工在太原市阳曲县带领教会青少年夏令营时被带走,被阳曲县公安局以“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,以社会团体的名义活动”为由行政拘留15天。8月10日,王应杰弟兄夫妇拘留期满被释放。
安彦魁传道和张乘豪弟兄却因为拒绝汾阳法院判决要求的缴纳罚金,在周四(8月10日)刚刚从太原市拘留所出来,就被汾阳法院执行局带走,执行司法拘留十五天,现羁押在吕梁市离石区拘留所,继续为信仰的缘故坐监。
请弟兄姊妹为他们祷告,求主看顾这两位神的仆人,坚固郇城教会的众肢体。他们因着真正的顺服而甘愿受苦,永活的上帝必悦纳他们的受苦,也必将他们从狮子坑中救拔出来。
【彼前2:18-20】你们作仆人的,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,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,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。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 神,就忍受冤屈的苦楚,这是可喜爱的。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,能忍耐,有什么可夸的呢?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,能忍耐,这在 神看是可喜爱的。
以下是7月11日安彦魁传道接到汾阳法院发来的执行通知书后的回复:
刚刚给执行局寄了回函,谨表达如下立场:
1.本人尊重法律,也尊重这个国家正常运作的一切秩序规则。因本人相信,法律的宗旨是惩恶扬善。然而,一旦法律沦为邪恶的工具,本人尊崇的标准,将退回到公共伦理和个人良心,以及在这一切之上被称作“天道”、“天理”的、关乎上帝的信仰。
2.本人不回应5000元罚款缴纳的通知,不是出于私欲害怕失去自己的财产;而是不愿意玷污个人的良心,屈从配合邪恶和谎言对善良的残害。
3.出于对法律的敬重,也出于对个人良心和当事官员良心的敬重,本人一方面拒缴罚款;一方面预备承受法律因此对本人而有法定范围的强制措施。包括可能有的财产损失、生活不便,甚至再被关押。
4.出于对法律的敬重,并出于对法治社会的期待,本人将在回复贵院此函的同时,预备就本案启动向高院的申诉。并将在合乎信仰、道德和法律的范围里,维护本人受到侵害的权益!